争议离婚/有争议的离婚

林先生结婚两年, 双方无共同小孩,无其他名下财产,收入亦相差无几。林先生希望进行单方面离婚,但一直无法如愿以偿,原因在于女方要求林先生支付二万五千美元的赔偿费。由于婚姻时间段,双方收入也相当,经过王雪洁律师的分析,林先生无需支付赔偿费,并立即要求法官干预审判。经过4个月的庭上周旋,女方亦深知自己的无理要求只会浪费时间。最终在王律师的协助下,林先生的离婚诉讼案件获得了法官的离婚判决。
案件当事人姓名已作处理。每个案件的事实不同,过往结果不代表对未来案件结果的保证。
这类案件,律师通常会先确认什么
- 双方在哪些问题上有分歧:子女、赡养费、房产、公司或其他财产;
- 婚姻存续时间、双方收入与名下资产,这决定了对方的金钱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 是否适合先谈判,还是需要尽快请法官介入、推进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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