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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离婚律师

专精离婚诉讼,无论有争议还是无争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配偶赡养等家庭婚姻案件。

要点速览

  • 纽约离婚的居住要求:一方连续居住满 2 年,或满 1 年并符合附加条件(DRL §230)。
  • 多数离婚以「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至少 6 个月」为理由,不需要对方同意(DRL §170(7))。
  •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结婚的,同样可以在纽约离婚。
  • 离婚要解决五件事:监护探视、子女抚养费、配偶赡养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
中华律师楼创办人王雪洁律师

有二十多年离婚案件经验的律师为您分忧解难

王雪洁律师拥有二十多年的离婚案件经验,同时持有纽约州与新泽西州律师执照,精专家庭法、有争议与无争议离婚,也处理移民法、刑事与地产交易案件。

中华律师楼以合理的收费,为纽约及世界各地的华人客户提供离婚法律服务——包括在中国结婚、一方仍在中国、子女或财产在海外的跨国离婚。

致电 (718) 461-8461

离婚的几种方式

无争议离婚

双方在子女、赡养费、财产与债务上全部达成一致。纽约大多数离婚以这种方式结束,通常不必出庭,时间与费用都最省。

有争议离婚

又称诉讼离婚。递交离婚申请并送达后,对方提出答辩与异议,双方无法在全部问题上达成协议,由法院主持程序。

失踪配偶离婚

也称公告离婚。确实找不到配偶下落、且已尽力寻找时,经法院批准在报纸上刊登通知完成送达。

过错离婚

以虐待、遗弃满一年、婚后坐牢满三年、通奸等理由提出。现在多数案件改用无过错理由,过错离婚只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分居协议

书面约定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抚养费与子女安排。合法分居不终止婚姻,但依协议分居满一年可作为离婚理由。

婚前协议

须书面签署并经公证确认。纽约法院承认有效的婚前协议,口头约定或未签署的协议不被接受。

离婚要解决的五大问题

纽约离婚的居住要求

在纽约州法院提起离婚,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纽约州《家庭关系法》第 230 条):

  1. 提起离婚前,任一方已在纽约州连续居住满 两年;
  2. 任一方连续居住满 一年,并且:双方在纽约结婚,或曾以夫妻身份在纽约共同居住,或离婚理由发生在纽约;
  3. 离婚理由发生在纽约,并且提起离婚时双方都是纽约居民(不要求居住年限)。

王雪洁律师的离婚服务

从第一次咨询起,律师会帮您判断适合的离婚方式、预估时间与费用;起草全部法院文件与和解协议,逐份用中文解释;在谈判中争取公正的协议;谈判不成时代表您出庭。离婚判决后,我们也协助处理房产过户、退休金分割命令(QDRO)、改回婚前姓名以及与移民身份相关的后续问题。

想了解真实的案件处理过程?请阅读中华律师楼离婚案例。

常见问题

纽约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法律上不强制,但离婚判决一旦签署,财产、赡养费与子女安排就很难再改。尤其是有房产、公司、退休金、子女或移民身份问题时,文件里一句话的差别可能影响很多年。

离婚律师费怎么收?

无争议离婚通常可以按固定费用报价;有争议离婚一般按小时收费,并先收取预付金(Retainer)。咨询时律师会根据您的情况说明预计费用。

在中国结婚,可以在纽约离婚吗?

可以。婚姻登记地不影响,关键是是否符合纽约州的居住要求。对方在中国时,还要按规定方式完成送达。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纽约允许以「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至少六个月」为理由单方提出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对方不回应的,可以申请缺席判决。

离婚会影响绿卡吗?

可能会。条件绿卡持有人可申请豁免单独递交 I-751;正在通过婚姻申请绿卡或入籍的,离婚会直接影响资格。

遇到法律问题,先和律师聊一聊

初次咨询免费、全程保密。法拉盛与曼哈顿两处办公室,中英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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