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离婚/International离婚

经过多年的分居生活,林先生感觉双方已经毫无感情, 遂决定进行离婚手续。因女方提出不合理要求, 我们建议林先生进行单方面离婚,托朋友将传票送回中国给女方。 林先生后来找到我们,说他的朋友们都不愿意送, 问是否还有别的方式。我们又建议林先生, 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动议向法院申请以邮寄方式送传票( Alternative Service)。中华律师楼的律师写好动议递交法院申请, 法官最后批准了以邮寄方式寄送传票。5个月内, 我们就为林先生办好了离婚手续,取得了离婚判决书。
案件当事人姓名已作处理。每个案件的事实不同,过往结果不代表对未来案件结果的保证。
这类案件,律师通常会先确认什么
-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登记的婚姻,在纽约同样可以办理离婚;
- 是否符合纽约州的居住要求,以及对方身在海外时如何合法送达文件;
- 海外财产、海外子女的安排,以及纽约判决在其他国家的执行问题。
相关阅读:纽约离婚程序。
遇到法律问题,先和律师聊一聊
初次咨询免费、全程保密。法拉盛与曼哈顿两处办公室,中英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