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四

国际离婚/International离婚 案例一

经过多年的分居生活,林先生感觉双方已经毫无感情,遂决定进行离婚手续。因女方提出不合理要求,我们建议林先生进行单方面离婚,托朋友将传票送回中国给女方。林先生后来找到我们,说他的朋友们都不愿意送,问是否还有别的方式。我们又建议林先生,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动议向法院申请以邮寄方式送传票(Alternative Service)。中华律师楼的律师写好动议递交法院申请,法官最后批准了以邮寄方式寄送传票。5个月内,我们就为林先生办好了离婚手续,取得了离婚判决书。

专业律师

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

上庭律师

拥有丰富的上庭经验。

资深律师

拥有资深的律师资格。

联系我们

法拉盛办公室
136-20 38th Ave, Suite 9I Flushing, NY 11354

+1 (718) 461-8461

曼哈顿办公室
139 Centre Street, Suite 208 New York, NY 10013
+1 (212) 941 5483
xwonglaw@gmail.com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