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纽约离婚律师网给大家介绍几个关于无争议离婚的常见问题。

一、无争议离婚的费用

离婚涉及两个费用。 一个是法庭费,另一个是律师费。 法庭费一共是$360。 关于律师费,不同律师使用不同的征收标准。

二、可以把离婚文件交给我的配偶,让他在家签名吗?

离婚文件必须在公证人(Notary Public )面前签名,并进行适当的公证。 配偶可以在任何公证人面前签署文件。  •

三、如果我的配偶不在美国怎么办?

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居住在美国境外,案件以另一方未答复离婚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方无需采取任何行动。 另一种方法是将离婚文件带到美国领事馆,在美国领事面前签署文件,将文件邮寄或扫描后送到律师事务所。

四、找不到配偶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在报纸上提出离婚诉讼。 大多数报纸的公告费在$500-$700左右,个别报纸的公告费很高。

五、我在国外结婚了,可以在纽约离婚吗?

是的。 如果满足上述居住要求,可以在纽约离婚。

六、离婚需要出示结婚证吗?

不需要。 但是,需要向律师提供结婚日期和结婚地点。

七、我的孩子19岁了。 离婚的时候没必要提到他,对吧?

如果孩子18岁以上,监护权已经不是问题了。 但是,如果孩子还不满21岁,除非法院判断孩子经济独立,否则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八、如果我的孩子不住在纽约怎么办?

如果孩子不住在纽约,除非离婚诉讼开始前有关于孩子住所的特殊情况,否则纽约法院无权给予监护权。 即使法院无法确定监护权问题,纽约法院也会命令纽约法院向拥有个人管辖权的父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