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除了离婚之外,还有一种法律允许的分居,和离婚不同,离婚是婚姻关系结束,而分居是分开居住但继续婚姻关系。那么分居是怎么完成的呢,又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今天纽约离婚律师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在纽约州,法律允许的分居能以以下任可一个方法获得:与您的配偶达成一份书面的分居协议,或于最高法院展开诉讼,让法庭下令及审判分居。

以书面的婚姻分居协议获得法律允许的分居不需在法庭进行诉讼。这需要双方同意怎样处理婚姻带来的问题,而且把条款写到一份合法的书面的契约上。

在分居协议里,双方同意从今以后分开居住。协议里应当写明在财政方面丈夫与妻子各自权利及义务,列如像婚姻资产及债务的公平分配,(li牵涉未成年儿童的问题,像监护权、 子女抚养费 及探视权。配偶赡养费 和遗产权的分配或弃权也应该被探讨。

协议条款被列出及定下之后,双方需在地保公证人面前签名及承认协议。当这些重要的手续后办理好之后,此协议便成为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而达成有效的分居协议,并且无需上庭。

用协议达成分居最困难的部分是谈判及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另一重要部分是由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准备协议,以确保它是依法律执行并且可实行的。

另一个可获得法律允许的分居的渠道是到最高法院办理分居诉讼,通常在其中一位配偶所居住的县里。需要被宣称及最终被证明的分居基础或理由,列举于家庭关系法第200部分内,如下:

I.一方对另一方作出残忍和不人道的对待,影响着起诉人身体或精神上的健康
II.一方对另一方作出遗弃
III.一方对另一方疏于或拒绝照顾/支持,尤其是当被告应当支付此供养费时。
IV.被告犯了通奸罪;除非此行为是获得起诉人的默许或当双方都知道有关的罪过时仍然自愿同居,或诉讼没有于起诉人发现对方通奸的五年内开始或起诉人也有通奸的过错。
V.在结婚后,被告被监禁连续三年或更长的时间。

这些都是通常离婚诉讼会使用的理由。但是,现时在合法分居没有不可调和的差异的的这个选择。不像离婚案,分居的遗弃时间不需要超过一年。就像离婚,反对的配偶可以用某些辩护理由来反对分居的诉讼。

根据以下的讨论,当法庭裁决分居的审判,双方继续维持已婚状态。而虽然分居能够解决配偶赡养费的问题,资产的分割只能在离婚诉讼里被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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