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华人律师 · 自 2002 年服务华人社区 · 中英文服务 法拉盛 (718) 461-8461曼哈顿 (212) 941-5483

纽约离婚程序的步骤

在纽约,离婚申请的过程相当复杂。了解每一步,才能避免可以避免的错误。

要点速览

  • 纽约离婚七步:确认管辖与理由 → 准备申请 → 整理财务 → 120 天内送达 → 答辩 / 反诉 → 谈判或诉讼 → 判决登记。
  • 送达必须由年满 18 岁的非当事人进行,原告本人不能自己送达。
  • 收到离婚文件不回应,对方可以申请缺席判决。

处理离婚文书可能令人沮丧和不知所措。太多人在离婚文书上犯了可以避免的错误:文书或递交错误通常会导致案件被延误,甚至可能让当事人丧失自己的权利。

第一步:确认可以在纽约离婚

先确认是否符合纽约州的居住要求,以及采用哪一个离婚理由。目前多数案件以「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至少六个月」为理由;也可以依法以虐待、遗弃、坐牢、通奸或依分居判决 / 分居协议分居满一年为理由。

第二步:准备离婚申请

如果您是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离婚传票(Summons with Notice)或离婚传票与起诉状(Summons and Verified Complaint),写明离婚理由与您希望法院处理的事项。起诉状为您的请求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三步:整理财务与证据文件

成功和解或取得有利判决的关键之一,是尽早做好准备:报税表、工资单、银行与投资账户、退休账户、房产与贷款、公司账目、债务清单。涉及子女的,还可能需要与对方育儿能力或不当行为有关的证据。

第四步:向配偶送达离婚文件

立案后,您有法律义务在 120 天内将离婚文件送达配偶。送达须由年满 18 岁、不是案件当事人的人亲手交付,原告本人不能自己送达。配偶刻意躲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其他送达方式;配偶下落不明的,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第五步:答辩 / 反诉

收到离婚文件的一方,可以并且应该在法定期间内出庭应诉、提出答辩或反诉。对收到的离婚文件不作回应不是明智的选择——对方可以申请缺席判决,法院可能在您缺席的情况下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出裁决。

第六步:谈判或诉讼

答辩之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开庭审判。恰恰相反,纽约大多数离婚当事人都选择避免审判,在证据交换前后通过谈判或调解达成和解。

第七步:离婚判决

无争议的,递交全套文件后由法官审核签署;有争议的,由和解协议或审判结果形成判决。判决登记后要送达对方,后续还可能需要办理房产过户、退休金分割命令、改回婚前姓名等。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期限内提出离婚上诉。

常见问题

可以自己送达离婚文件吗?

不可以。纽约要求由年满 18 岁、不是案件当事人的人送达,原告本人不能自己送。

立案后多久必须送达?

一般须在购买案件编号后 120 天内完成送达。

收到离婚文件不理会会怎样?

对方可以申请缺席判决,法院可能在您缺席的情况下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出裁决。

遇到法律问题,先和律师聊一聊

初次咨询免费、全程保密。法拉盛与曼哈顿两处办公室,中英文服务。

致电法拉盛(718) 461-8461致电曼哈顿(212) 941-5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