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分居也是婚姻关系的一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监护权、抚养费、赡养费等事项。分居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的,一种是法庭裁定的。分居意味着持续着已婚的状态,以后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和好,恢复正常的婚姻关系。那么,甚么时候应该争取法律允许的分居,而不是离婚呢?今天纽约离婚律师网给大家介绍一下。

往往,当夫妻有可能和解,或当宗教信念不赞成离婚,分居是可取的。然而,往往分居是某些夫妇的唯一选择。其中一个例子与健康保险有关。向来,在离婚时,不像分居,没有一方或他们的保险公司会有义务为一位以前的配偶继续保险的保单。基于昂贵的健康保险费用,许多夫妇都选择分居而不离婚来保住他们的保险计划。这情况挺符合事实的,尤其当一位配偶没有独立的保险或有不间断的健康问题时。相似的情况会发生在养老金及社安救济金方的身上。如果您要基于您配偶的收入收取救济金,您的婚姻一定要持续十年的时间。

其他的情况,例如财产权及领取配偶赡养费的权利也可能是决定分居是否恰当的因素。在您决定离婚时,您须小心地分析您的财政状况,因为一旦离婚诉讼被提出,双方配偶的资产权利产将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而婚龄也是裁定配偶赡养费及资产分配时所考虑的一个因素。申请离婚的日期可能对双方的权利有着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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